税收法定主义和中国税制改革
税收法定主义也称税收法定原则,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和税法要素的主要内容必须由法律加以明确规定,没有法律依据,任何人不得被要求纳税,税务机关不得征缴任何税收。学者普遍认为,税收法定主义是税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也是近代法治观念产生的主要渊源之一。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税收法定主义中的“法”,仅指由代议机构也即国家立法机
试点新房产税有无法律依据?
两市开征新房产税的直接依据,是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
为调节收入分配,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在部分区域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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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
2011年1月27日晚间,重庆和上海两城市几乎同时宣布,28日起试点征收房产税。
2011年10月1日起,重庆开始对主城区内符合要求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重庆因此成为国内首个对存量住房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城市。
在 10月27日举行的一个对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的会议上,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表示,将加快推进房产税的实施。
邓正来著《中国法学向何处去》,轰动一时。若干年过去,还剩下什么?
邓借由“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讨论提出的问题:中国人究竟应当生活在何种性质的社会秩序之中?(第22页、第264页)永远值得我们深思,虽然这也不是个新问题,并且百多年来的中国人已有许多回答。
邓的核心论点:中国法学受“现代化范式”的支配,以西方的法律理想图景为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似乎也能
常有新入学或低年级同学问:法学专业应读哪些书?曾根据网上的资料,罗列过一个《法学名著举要》:
柏拉图:《法律篇》
柏拉图:《游叙弗伦 苏格拉底的申辩 克力同》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西塞罗:《论共和国 论法律》
盖犹斯:《法学阶梯》
阿奎那:《阿奎那政治著作选》
马基雅维里:《君主论》
霍布斯《利维坦》
洛克:《政府论》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卢梭:《社会契
以前的一点记录:
去学院教务办,工作人员都很忙。曾有新来的同事向我求证:教务办四位都是负责本科生教学管理的吗?我说是,不仅她们,常常还需要许多学生来帮忙。
北大法学院曾因年终奖金分配爆发争吵,有教授认为,专业教师所得不如行政人员,对前者不公平。这种“不公平”现象,在各高校中,应非常普遍。
因省教育厅抽查论文,这两年学校和学院对本科论文指导工作,
中国当代的许多社会问题,都产生于缺少民主,精英掌控了话语权,随意驱使百姓,民众难以主宰自己的命运,处于被支配的地位。民主化又是条艰难的道路,因大众本一盘散沙,将他们组织起来的,只能是精英或精英式人物。
曾教某校自考生辅导班一学期,对照之下,感到自己所在学校的学生素质太好了。那些自考生,很不守规矩。比如考试,作弊十分常见。武汉大学前校长刘道玉曾论中国高等教育,其中一主张,就是撤销自考,还成人教育以本来面目。我曾与人讨论到自考,认为统考比较正规,提供给一部分人以获得高等教育文凭的机会,也还可以。对方则说,现在自考中替考和作弊,非常普遍。从接触之自考生看,真有这个可能。
不久前学校组织唱红歌比赛,学院成立合唱队,成员50多人。排练化了一个多月,一般每周一次,最后阶段加练,很是辛苦。比赛结束后,学院给每位队员发了补贴,每人每次100元。以平均每人共参加5次算,50人的队伍共发补贴5×100×50=25000元。另租场地和钢琴的费用、请专业指导老师和伴奏。。。
上海与重庆试点的房产税,本质上是大家几年来讨论的“物业税”,与现行法规规定的“房产税”不同,所以新房产税的试点,其法律依据是很有问题的。高层强调依法行政,但其实际作为,颇可质疑。
这里探讨一个问题:在。。。